1、自2020年6月15日起,对重庆银行客户所有银行卡存量积分值(包括借记卡积分及信用卡积分)进行调整,调整后,客户参与积分礼品兑换活动、参与银行卡优惠营销活动、享受贵宾增值服务等所需扣除积分对应的价值与权益与调整前一致。具体调整方式为:调整之日起,客户存量积分值调整为原有存量积分值的10%(例:客户原有存量积分10,000分,自调整之日起,客户存量积分将调整为1,000分)。同时,客户参与积分兑换活动、参与银行卡优惠营销活动及享受贵宾增值服务等所需扣除的积分值相应等比例调整(例:调整前客户积分兑换相同礼品、参与相同优惠营销活动或享受相同的增值服务需扣除1,000分,调整后扣除积分值为100分)。
2、自2020年6月15日起,重庆银行银行卡刷卡交易积分累积规则由原有刷卡交易金额每满1元累积1分,调整为每满10元累积1分(部分特殊卡种多倍积分累积规则相应调整);同时新增部分银行卡积分累积规则。调整后规则详见附1-重庆银行卡积分累积规则(2020年版)。
3、重庆银行将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清零2018年10月31日(含)前所产生的所有信用卡积分,并将客户信用卡积分有效期调整为2年有效。客户信用卡积分将逐月失效,失效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例:2018年11月产生的信用卡积分将于2020年11月末失效,2018年12月产生的信用卡积分将于2020年12月末失效,以此类推……)。
4、部分商户类别(MCC编码)如房地产交易、汽车销售、保险、批发类交易、减免类、金融类、慈善捐赠类、储值缴费类、社会服务类等不列入积分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重庆银行不累积银行卡积分的商户类型(2020年版)。
5、客户存在违反《重庆银行信用卡(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重庆银行信用卡章程》、《重庆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手册》行为、对重庆银行有其他债务逾期未偿还的、在交易中发生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洗钱、欺诈、恶意刷单、恶意套现等交易行为等情形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客户采取不累计积分、冻结积分或者积分清零。
6、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重庆银行有权对本积分累计规则进行解释。重庆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则、累计积分等)。相关内容以重庆银行官方网站或者最新公告为准。若您对重庆银行公布的条款内容有异议的,可申请销卡或协商处理。若无异议,则经公告后的修改条款对重庆银行、您及附属卡持卡人均有约束力。
其他银行卡积分规则,以重庆银行官网或者业务宣传页面信息为准。如有问题,欢迎致电重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重庆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