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持有东莞银行积分的客户,满足相应兑换条件,均可参与积分礼品兑换活动;
(二)积分活动的兑换申请只能由积分持有人提出;
(三)若申请人出现如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下账户被依法冻结或已自行注销账户、客户恶意套取积分、客户与非法手段获得积分等,我行有权取消申请人参与积分兑换活动的资格。
二、礼品兑换渠道
1.线上兑换渠道:通过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或微信银行积分商城,可以进行众享类积分活动礼品的兑换,活动规则以商城说明为准。
2. 线下兑换渠道:我行根据业务需要,可通过电话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合作商户等线下渠道推出积分兑换活动,兑换规则以具体活动公布为准。
三、兑换规则
(一)客户可凭本人名下的积分参与积分兑换活动。活动礼品均为限量兑换,先申请先得,兑完即止。
(二)申请人兑换成功后,兑换即时生效,兑换的积分将实时从指定积分账户扣除。已确认兑换的礼品,除缺货等情况外不受理取消或更改。
(三)如遇礼品缺货或停产等情况,我行有权随时对积分礼品进行下架,停止兑换。如遇所兑换的礼品升级换代,我行将另行通知申请人,征得申请人同意接受替代产品后再寄送。
(四)礼品配送说明:
1. 如无特殊说明,实物礼品将由供应商安排通过快递方式配送,电子兑换凭证实时配送至客户兑换账户,或通过兑换人预留在我行的手机号码进行接收。实物礼品签收时请收件人配合出示身份证明资料。
2.配送信息由申请人提供,正常情况下礼品将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指定的配送地址。礼品配送期间,收件人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配送人员联络送货(礼品配送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3.收件人在签收前应打开包裹对礼品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签收;如发现礼品破损或错送现象,可以拒收礼品并要求礼品供应商重新配送。
4.由于配送地址、通讯方式错误、逾期未领等非我行原因导致礼品配送失败,申请人可于申请兑换日起30天内致电我行客服中心查询,并申请再次配送,再次配送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在此期间内未反映配送不成功且无退回礼品的,我行将视同成功配送。
(五)我行积分商城、官方网站、积分礼品宣传资料、以及其他宣传物料上所列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其颜色、外观及款式以实物为准,礼品颜色随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