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消费人民币1元可积1分,首次刷卡3倍积分,生日当天3倍积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双倍积分回馈。
(一)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二)转账交易、取现交易。
(三)特定类别的签帐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院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
(四)商户类别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为准,若出现刷卡POS消费商户类别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及该POS机布放银行,除郑州银行本身过失造成的积分累计错误外,本行按照刷卡POS单显示的商户类型给予积分。
(五)本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本行将提前在郑州银行网站等渠道公告)。
(六)持卡人在消费后办理退货/退款,奖励积分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