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网为您提供玉溪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有关的信息,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玉溪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缴存比例、基数调整
(一)年度变更审批(缴存基数调整 )
住房公积金缴存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玉溪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一般在四月份,具体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要件:
1. 《玉溪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审批表》、《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各3份;
2. 行政事业单位上年12月份《工资花名册》1份或自收自支事业及企业单位《****单位 年工资统计表》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调整缴存比例至规定比例以下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或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要件:
1.《玉溪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审批表》或《玉溪市部分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及《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各5份;
2.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文件5份;
3.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5份;
4. 单位申请前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5份;
5. 一般单位出具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则是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5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管委会授权不超15个工作日,无授权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三、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3份,《玉溪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审批表》1份;
2. 上级单位、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复印件1份;
3. 开户银行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1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账户转移 、封存、 启封
(一)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 同城转移
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3份;
⑵ 工作调动的调令或其他证明材料;
2. 异地转移
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3份、《玉溪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玉溪市跨县域调动职工开户行及账号通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审批表》各1份;
⑵ 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⑶ 工作调动的调令或其他证明材料;
⑷ 《**单位新招聘、工作调动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工资转移介绍信》各1份;
办理时限:同城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账户封存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终止之日起30日办理封存手续。
办理要件:
1.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3份;
2. 单位封存职工公积金的申请或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三)账户启封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3份;
2. 单位启封职工公积金的申请或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汇缴、补缴
(一)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件:
1.《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3份;
2. 当月人数和缴存额无变化的,填妥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付款票据(转账支票、现金、企业网银汇款、汇款)到受托银行缴存;
3. 当月人数和缴存额有变化的,须持填妥并盖章的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后,再按上条规定提供填妥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付款票据(转账支票、企业网银汇款、汇款)到受托银行缴存;
4. 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单位由财政划款转入单位公积金账户。
(二)补缴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玉溪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玉溪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各3份;
2. 补缴申请或相关资料各1份;
3. 工资花名册复印件1份;
业务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