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包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用卡体验,应客户普遍要求,自2013年9月10日起,包商银行信用卡产品(商赢家信用卡除外)最低还款额计算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1、持卡人偿还最低还款额时,对于取现(同“预借现金”,下同)部分,由需偿还全部“取现交易本金”变更为偿还“取现交易本金的10%”。
2、持卡人偿还最低还款额时,偿还顺序为“利息、费用、分期分摊、取现、消费”。
3、最低还款额的具体金额以账单显示为准。上述规定如有变动,以包商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4、此次调整对包商银行信用卡(商赢家信用卡除外)均有效。
特此公告。
包商银行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