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信银行航空类联名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信航空类联名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了给您提供更为优质的用卡服务,自2017年3月1日起,我行航空类联名信用卡“里程”累积规则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持卡人名下每款航空类卡产品每个账单月内“里程”累计上限为10万(含),超过累计上限后不进行“里程”累计:
(1)同一款航空类卡产品的所有卡片合并计算;
(2)主卡和附属卡的“里程”合并计算;
(3)“里程”累计上限指刷卡消费累计的“里程”+额外奖励累计的“里程”。
2、“航空类卡产品”及“里程”定义如下表:
“航空类卡产品”定义 | “里程”定义 |
中信国航联名信用卡(含山航版) | 凤凰知音里程 |
中信深航联名信用卡 | 凤凰知音里程 |
中信东航联名信用卡 | 东方万里行积分 |
中信厦航联名信用卡 | 厦航奖励积分 |
中信南航联名信用卡 | 南航明珠里程 |
中信海航联名信用卡 | 海航金鹏里程 |
中信国泰联名信用卡 | 亚洲万里通里数 |
中信亚洲万里行联名信用卡 | 亚洲万里通里数 |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