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我行《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对以下条款进行了调整:
一、新增名词定义小额免密免签及其内容:“小额免密免签:是指乙方在银联等卡组织指定商户进行单笔交易金额在规定限额(含)以下的联机交易时,无需验证密码也无需在交易凭证上签名,即可实现快速支付。本功能适用范围仅限IC卡或承载IC卡信息的移动设备以闪付联机方式发起的交易。”
二、新增第一条第8款内容:“乙方知悉并同意向甲方申请的带有“闪付”或“QuickPass”标识的银联IC信用卡已同步开通小额免密免签功能,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的限额以甲方对外公布的限额为准并可经公告后调整。乙方可通过个人网银或客服热线等方式关闭小额免密免签功能。”
三、将第二条第6款内容修改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数据信息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支付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凡未使用密码的交易,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或能够证明乙方本人消费的其他依据为该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另外,对于小额免密免签交易或其他免签免密的面对面交易,以及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完成的非面对面交易,凭信用卡磁条、芯片、卡号、有效期、校验码等卡片信息或电子数据所产生的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以上条款自本公告发布45日后生效,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