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各地屡屡出现储户被异地刷卡消费的“盗卡”事件。《经济观察报》深入调查发现,犯罪分子采取的各种手段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境地,使持卡人遭受财产损失。而相关犯罪行为也非常猖獗。“货到付款,网上培训,包学包会,保证有效!”
有一名银行卡盗刷技术“卖家”在网络上公开承诺:“只要是磁条性质的银行卡,全部都可以通过我的技术手段复制出来!”用“超薄隐形采集片”,可以直接插进ATM取款机的插口窥伺用户卡号和密码,用复制读写器复制磁卡。有罪犯交代:“我们不会在当地盗刷,这样危险系数太高,往往异地盗刷,这样危险系数大大降低。公安破案难,银行也不会因为储户被多刷了3至5万元钱,而对我们穷追猛打,往往就划归烂账处理了。”警方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诿办案,最常见的理由是:“持卡人应该到被盗刷的地点报案,案件应该由银行向警方举报”。
有律师建议持卡人开通手机短信提醒业务,一旦发生“盗刷”,并尽快在银行柜台完成一笔小额交易,并同时向报警,就能证明银行卡遭“盗刷”时,持卡人手中的卡不可能拿到外地取款或消费。这样,警方无法拒绝持卡人的报案申请,而且持卡人提起诉讼时,由于自己手中掌握当时交易记录的“铁证”,银行就无法将责任推卸到“储户遗失卡和密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