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定义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那么对于红利转增股本来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呢?
根据国税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 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 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单位用红利直接转增股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应缴纳的税率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红利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税率:
现行上市公司的分红税率有三级,持股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按5%交红利税,股票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上而不足一年的按10%计税,股票持有时间不到一个月的按20%计税。
二、下列情况红利转增股本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面上公司对股民转、送股是不用交个税的(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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