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相关部门的规定,浙江省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如下:
浙江省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一、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1.0升(含)以下的:180元每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每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每车
4、2.0升以上至2.5升:660元每车
5、2.5升以上至3.0升:1500元每车
6、3.0升以上至4.0升:3000元每车
7、4.0升以上:4500元每车
浙江省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二、商用车
1、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540元每车
2、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480元每车
3、货车:60元每吨
浙江省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三、挂车:30元每吨
浙江省乘用车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四、摩托车:60元每车
另外,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