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对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作出明确规定,境内银行卡境外提现金,每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合计每年不能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专家指出,如果是刷卡消费,就不受新规影响,该怎么花就怎么花,但如果想变相套取外汇,大额提取现金,那么就可能会进入“黑名单”,甚至被处罚。
此次,外汇局发布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该通知对个人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做了明确规定:
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新规还明确指出,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将会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甚至可能会被处罚。
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累计计算。
事实上,此次规定对普通个人境外刷卡消费并无影响。
“由于境外有着较为完备的用卡环境,目前信用卡的境外消费99%都是通过刷卡支付完成,只有在一些无受理终端支付或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信用卡取现”。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张东说。
据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81%的银行卡境外提现低于等值3万元人民币。此次新增每人每年等值10万元人民币限额,在有效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现的同时,完全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