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文公布一批存在违规揽储问题的商业银行机构和个人。其中,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等均被处罚。
银监会表示,违规揽储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要从严处罚,绝不姑息,并表示要从源头上防治违规揽储行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改革以存贷款时点规模为核心的传统考核方式,建立“风险与约束相称、激励与问责平衡、当前与长远兼顾”的激励机制。
违规揽储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擅自提高利率;二是采取暗记高息、上套利率档次、有奖储蓄、减免或报销其他业务手续费、赠送实物或现金(包括提货卡、有价证券等)、提供境内旅游、支付客户子女入学费、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三是向存款中介支付吸储费、协储费、手续费等不当费用;四是借办信用卡、购买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业务名义向客户返现金、送礼品或购物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充分利用非现场监测、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等渠道,加大对各类违规揽存行为的明察暗访,并采取措施处罚了一批违规机构和个人,有效发挥了威慑和遏制作用。
如上海银监局根据举报核查,证实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存在对某家企业存款违规使用会计科目,并向该企业手工补计利息,套取不同账户间利息差,以及存款营销费用挂钩的问题。上海银监局对该分行作出暂停业务,责令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等处罚。
河北银监局针对华夏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有奖储蓄行为,及时约见华夏银行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并责成华夏银行对该支行大堂经理给予离岗培训、责令检查并扣罚奖金等处罚,给予个人客户部经理及个人业务分管副行长扣罚奖金等处罚。
山东银监局对华夏银行、渤海银行济南分行违规揽储的问题,责令相关银行对9位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和扣罚奖金等处罚。
深圳银监局向在暗访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发送了《关于“高价揽储”暗访情况的监管提示》,要求银行立即停止各种违规揽储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彻查,约见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银行高管进行诫勉谈话,重申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这四家银行都已结合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合规意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和整改,并对分行负责自查的责任人、相关支行行长等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浙江温州银监分局针对银行违规揽储等问题出台《银行业纠正违规人员培训与考试计划》,对考试不及格的责任人员所在单位发送《监管意见书》,建议进行岗位调整,对多次违规的将取消其高管任职资格。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要加大金融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定存款利率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揽存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对违规揽存的社会监督,并积极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等内容开展行业自律工作。